讓華為在27年內成長為全球電信行業的巨頭。這件事情是由很多原因導致的。根本原因是華為的利益原則上。
《華為基本法》明確規定,華為提倡在客戶,員工和合作伙伴之間建立利益共同體,并努力探索根據生產要素進行分配的內部動力機制。任正非在1996年說:回顧過去的歲月,我相信我們本著真誠互利的合作態度,所以我們有越來越多的合作伙伴,銷售量越來越大。 。
華為的利益原則是什么?
在公司內部,華為及其員工建立了“利益分配”機制。作為華為這樣的高科技企業,不可避免地要雇用受過高等教育的員工,他們都是著名大學的頂尖人才。任正非表示,“高工資是第一動力”,公司的工資是全國最高的。
不僅如此,更重要的是,華為為員工提供內部股份,將公司的整體利益與員工自身的利益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從而使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盡管華為是任正非創辦的公司,但任正非僅持有1.4股的股份,其余98.6則由員工持有。從這個意義上說,華為不是任正非的本人,而已經成為“華為”。
在公司外部,華為與客戶之間的合作進一步體現了“順暢效益”的業務指導思想。根據《華為基本法》,我們將根據業務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為每個時期設定合理的利潤率和利潤目標,而不是簡單地追求利潤最大化。
這一原則體現在華為與客戶之間的合作中。 1997年,為了開拓市場,華為與全國各地郵電部門密切合作,建立了大批合資
業,吸收郵電系統員工的股份,每年分紅達70年。 。這些合資企業的主要任務是銷售華為產品。
任正非說:通過實現顧客利益,顧客,企業和供應商在利益鏈中的合理分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形成利益共同體。毫無疑問,這種方式在當時的社會環境和市場條件下對促進華為產品的銷售起了巨大作用。多年來,我們不僅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且還考慮了市場的擴大,合作伙伴的合理回報,與利益共同體一起促進命運共同體的形成以及實現事業的結盟,這是華為成功的秘訣。 。
在社會方面,華為在過去100年的長江洪災中捐贈了數千萬美元。華為已經在許多大學中建立了“漢門學者獎學金”。華為員工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始終位居電子行業之首。華為每年向國家繳納的稅收高達數千億美元……所有這些,我們是否可以了解華為在社會收益方面的“利益收益”表現?華為的“華為基本法”所述的社會責任:華為致力于通過科學技術為國家服務,振興國家,為公司發展做出貢獻。
這是華為的“利益在于利益”,而利益全都為華為的偉大成就做出了貢獻,這使華為成為中國為數不多的高科技公司之一。與華為相比,我們應該如何做更多的民營企業?如何處理企業,員工和客戶的利益?
當員工的利益不能與公司的利益相匹配時,當客戶的利益不能得到合理保證時,當合作伙伴的利益不公平時,私營企業的老板必須考慮一下,公司可能已經面臨災難即將到來!
合作是暫時的,其利益是持久的。沒有長期的利益平衡,就不可能長期合作。企業和員工就是這種情況。對企業和客戶來說都是如此。國家爭端就是這樣,國家外交也是如此。為了實現企業的快速發展,“利益至上”是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